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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贵阳房产抵押贷款我们应该注意哪些关键问题

发布时间:2020/5/20 10:19:16

银行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当心哪些问题?住房抵押贷款,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,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,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,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,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,银行可将房屋出售,以抵消欠款。那么,银行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当心哪些问题?
 
1、房产抵押需要是借款人名义的房产,如果有第三人共有,则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贷款的声明书;
 
2、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,有离婚情况的,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;如果离婚后单身,则需要提供离婚后未再婚证明;
 
3、需要明确贷款用途。抵押贷款一般用于装修、留学、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等消费项目,如果消费者违规使用抵押资金,有可能被银行收回,因此消费者要注意政策风险。
 
4、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,是无法申请抵押贷款的。也就是说,如果房子还处于按揭状态中,该房的抵押权其实就在银行手中,虽然借款人拥有使用权,但是不具备完全产权,所以不能再次申请抵押。
 
5、小产权房不具备房产抵押贷款交易的权利的。这是因为小产权房实为无产权,如遇政策性用地规划就面临灰飞烟灭的可能,因此金融机构不予对该类房产抵押贷款。
 
银行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?
 
据智小编所知,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进行贷款的条件包括:
 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;
 
2、有本市常住户口,有固定的住所;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,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 
3、房屋的产权要明晰,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,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,未做任何其他抵押;
 
4、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,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 
5、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;
 
6、房龄(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)+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;
 
7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。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,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,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。
 
8、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,并有房产部门、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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